项目编号 | 20100707A0 | 所属地区 | 甘孜 |
项目名称 | 稻城县人民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站施工(第二次) | ||
发布时间 | 2010年07月07日 | 截止时间 | 2010年07月12日15时 |
比选公告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稻城县人民医院 |
项目名称 | 稻城县人民医院医疗污水处理站 |
建设地点 | 稻城县人民医院 |
实施时间 | 2010年7月至2010年11月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医疗污水处理站一座及相应的供排水管网(建筑总面积约21.99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3.86米,层数为1层,砖混结构建筑) |
建设资金 | 中央预算内资金 |
其他 |
施工1 | 医疗污水处理站及相应的供排水管网工程项目施工(第二次)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乙级资质 。
(3)其他要求:
1、不少于2个不低于海拔3000米的医院(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业绩;2、采取“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需注明项目名称、应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其“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和“银行转帐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传真或直接递交至比选人;3、被随机抽取中的比选申请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按时到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现场并接受验证;4、不接受在省建设厅网站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参加比选;5、省外比选申请人须持企业入川备案书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0年07月07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7月12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稻城县人民医院
开户银行: 农行稻城县支行
账 号: 58910104000375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 | 56.28 | 4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10年07月13日10时3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稻城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比 选 人(全称): 稻城县人民医院
地 址: 稻城县金珠镇亚丁路二段9号
邮 编: 627750
联 系 人: 陈静
联系电话: 18990476130
传 真: 0836-5727430
电子邮件(E-mail):
2010年07月07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