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市施工[2010]0710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5#雨水和2#污水合建泵站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基础[2009]41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代建单位为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94004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座落于静海县子牙镇内,北至规划干路十七(南常路以北1.9公里),南至环三路(南常路以南4.6公里),东至规划干路十六(黑龙港河以东1.2公里),西至子牙耳河,总面积29.8平方公里。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5#雨水和2#污水合建泵站工程,主要包括雨水泵站流量规模为13.5立方米/秒,污水泵站流量规模为0.4立方米/秒。雨水进水管道规格:2×d2600,长度13米,出水管规格:2×d2200,长度105米;污水进水管道规格d1000,长度15米,出水管规格:d800,长度58米。投资额为2620万元。本工程只设一个合同段。
2.4 工期要求:2010年08月20日 至 2011年02月2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副项目经理1名、项目安全经理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正、副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2)副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3)项目安全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并具有投标单位出具的项目安全经理任命书(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项目安全经理的资质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4)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施工企业建造师进津备案通知书》。5、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施工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桥旁)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7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 年7 月8 日 至2010 年7 月14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7月15日至2010年07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马白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尚春华 电话:68713368
传 真:68713358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文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张雅辉 电话:23930000
传 真:239301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伟 电话:58792337
传 真:58792335 日期:2010 年7 月8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传真:24538403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