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水务局耿达乡、卧龙镇农村供水工程施工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汶发改[2010]262号、汶发改[2010]264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汶发比备案[2010]19号、汶发比备案[2010]20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安全员须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近3年完成3个水利工程类似业绩,项目经理要求为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及以上资质;③领取资料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④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为“汶川县耿达乡、卧龙镇农村供水工程施工第X段”比选保证金,并将保证金转帐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报名截止之前送达或传真比选人;⑤经审计后的06年~0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无亏损的企业才能参加投标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7月0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7月13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汶川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汶川农行威州支行
账 号:60020104000683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7月1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汶川县水务局
地 址:汶川县威州镇
邮 编:623000
联 系 人:江显清
联系电话:13778693316
传 真:0837-6222417
电子邮件(E-mail):
2010年07月08日 (公章)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汶发改[2010]262号、汶发改[2010]264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汶发比备案[2010]19号、汶发比备案[2010]20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汶川县水务局 |
项目名称 | 耿达乡、卧龙镇农村供水工程施工 |
建设地点 | 汶川县耿达乡、卧龙镇 |
实施时间 | 工期90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耿达:自流水饮用工程7处;卧龙:自流引水工程4处 |
建设资金 | 国家灾后重建资金 |
其他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汶川县耿达乡农村供水工程施工 |
施工2 | 汶川县卧龙镇农村供水工程施工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资质。
(3)其他要求:
①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安全员须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②近3年完成3个水利工程类似业绩,项目经理要求为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及以上资质;③领取资料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④若比选申请人选择A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请在银行回单上注明为“汶川县耿达乡、卧龙镇农村供水工程施工第X段”比选保证金,并将保证金转帐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报名截止之前送达或传真比选人;⑤经审计后的06年~0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无亏损的企业才能参加投标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0年07月0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0年07月13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汶川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汶川农行威州支行
账 号:600201040006833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最高限价 | 比选保证金 | 备注 |
施工1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315.44 | 6 | |
施工2 |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 二次报价 | 336.24 | 6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2010年07月14日10时00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汶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从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选择3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全称):汶川县水务局
地 址:汶川县威州镇
邮 编:623000
联 系 人:江显清
联系电话:13778693316
传 真:0837-6222417
电子邮件(E-mail):
2010年07月08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