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兴东镇孙李桥村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 |||||||||||||||||||||||||||||||||||||||||||||
1、工程名称:通州区兴东镇孙李桥村污水处理设施施工 2、工程概况:
4、企业、项目负责人报名的业绩条件: ①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近三年有类似工程实绩、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 ②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近三年内获得类似工程实绩证明(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5、其他报名条件:本工程不接受网上报名; 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递交资格预审材料需提供以下原件:a、经办人授权委托书。b、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c、投标申请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桥梁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d、须提交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e、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社会保险。f、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f、项目负责人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3)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报名人通过通州区招标投标信息网(www.tzzbb.com下载中心第6页)下载。 7、报名、资审时间地点: (1)报名及资审时间:2010年 7 月 16 日9时至11时,超过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工程信息大厅。 (2)地点: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工程信息大厅。地址:通州开发区银河路,区农林局东侧。 8、本工程评标细则如下:施工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有效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为极端值或低于成本的除外。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如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次低报价-最低报价)/次低报价]相差超过5%及以上的,视为报价极端值。 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9、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0、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区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计分排名;资审合格全部抽签;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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