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青山乡垃圾填埋场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池县青山乡村垃圾填埋场 己由 宁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以 宁环农综办【2009】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池县青山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出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建设地点: 盐池县青山乡农村 ;
计划工期: 见招标文件 ;
工程概况:建设1万立方米垃圾填埋场1处,制作垃圾箱40个,垃圾池75个,铺设400MM排污管网1000米,检查井20个,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一套等。
2.2招标范围: 与本次工程相关的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年检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注册建造师持有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证书 ,在近三年内有三个(含三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报名时需携带资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证(外地企业需在投标前办理宁夏分公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至 2010 年 5月 3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2:00 时至 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宁夏世翔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银川市北京东路379号金源大厦5楼 )持单位介绍信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2日内寄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赵 杰(主任)手机(13161151356)
电话 : 010-88623128
传真 : 010-8862165
邮箱 : zhaojiezhaobiao@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