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工程220kV大河变电站220kV/150MVA三相双绕组电力变压器
招标编号:SGXY-2010-26GW0204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1.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风光储输示范工程一期工程220kV大河变电站220kV/150MVA三相双
绕组电力变压器(招标编号:SGXY-2010-26GW0204)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范围为:投标人应承担2台型号为SZ□-150000/220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
、运输、交货以及现场设备安装指导、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及培训等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第II卷技术规范。
交货期:2010年9月20日。
交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境内项目现场买方指定的地点。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4)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应提交最近三年内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7) 具有与招标设备类型相同,并且电压等级不低于招标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和国家认可的专业质检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8) 近三年具有至少50台额定电压220kV、额定容量150MVA及以上三相双绕组电力变压器销售业绩,其中有不少于5台成功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
(须提供由用户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3. 凡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
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正本、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5月5日
起至2010年5月12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
5.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5月25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北京,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2010年5月25日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联系人: 牛 丽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nlzhaobiao@126.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