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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武宿机场快速路土建、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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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5-12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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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山西省太原武宿机场快速路土建、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联系人: 牛     丽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nlzhaobiao@126.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山西省太原武宿机场快速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09]95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山西省交通厅公路建设资金、太原市政府自筹和机场集团公司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受委托,现对该项目土建、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城南地区,是连接龙城大街与机场的快速通道,北起龙城大街,先后与太榆路、机场现有路并行,南至太原武宿机场,路线全长3.166公里,采用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主线采用左、右线分幅设计,左线起点ZK0+000,终点ZK3+095.008,长3.095公里;右线起点YK0+000,终点YK2+542.490,长2.543公里;设一处接地匝道,长0.293公里;设一处连接航站楼的匝道,长0.694公里;改移匝道2处,总长0.386公里。沿线设高架桥跨越太榆路立交、龙城大街、武宿立交、机场现有路,左线高架桥范围ZK0+124~ZK2+645,长2521m;右线高架桥范围YK0+402~YK2+547,长2145m;接地匝道桥1座,桥长205m;接航站楼匝道桥1座,桥长680m。单幅路基宽度采用10m,左线全线(ZK0+000~ZK2+817.718段)及右线(YK0+143.153~YK2+542.49段),设计速度为60km/h;接航站楼匝道路基宽度采用10m,设计速度为40km/h;接地匝道路基宽度采用8m,设计速度为40 km/h。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监理共划分1个合同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施工监理合同段划分表

监理合同段
 对应的施工合同段
 招标内容
 
J1
 TJ1
 辖区内土建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
 
TJ2
 
JA
 
JD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投标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同时满足下表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合同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J1
 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及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主办人必须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且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拟承担的监理工作相适应的资质,使联合体总体上满足所投合同段资质要求)
 1.在近5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2个以上(含2个)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合同(每个监理合同的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且累计里程不得少于20公里。

2.在近5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2座,每座总长不少于1500延米或单孔跨径不少于60米的多跨预应力混凝土桥梁工程施工监理。

3.在近5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城市快速路或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工作,且累计总里程不得少于20公里。

4.在近5年内至少成功完成过2条以上(含2条)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机电工程(照明、监控)施工监理工作,且累计总里程不得少于20公里。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凡被交通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监理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11日至2010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加盖单位公章的A4彩色影印件及详细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单位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参考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固化财务报价软件盘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联系人)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澄清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现场考察及标前会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10年5月18日上午 8∶30(北京时间)

标前会议时间:2010年5月18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工具和食宿由投标人自理,且每个投标人最多派2名代表出席标前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8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于2010年6月8日14: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 牛     丽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手机:13466627831
邮箱:nlzhaobiao@126.com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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