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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甲控物资(钢筋、水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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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5-1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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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甲控物资(钢筋、水泥)招标公告
2010-05-12 17:30:5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江苏
 
 招标编号:HZSNJK2010-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3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甲控物资(钢筋、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
   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位于杭州北站房同侧,在规划永安路与杭州北站之间。新建杭州北站货场规划远期运量规模900万吨/年。一期工程占地350亩,满足既有闸口货场和物资供应段料库的搬迁需要建设整车、零担货物。
  一期工程主要内容:杭州北站增加到发线1条,650米牵出线1条;货场设3条尽端式货物线、货场站台及仓库;在货场东侧还建物资供应段料库装卸线1条;新建房屋面积3.9万平方米,其他水、电、道路、生产房等同步配套建设。
  2.招标内容及招标数量
  (1)招标内容: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所需钢材、水泥。
  (2)招标数量: 钢材G-01包件,1612 吨;水泥S-01包件,10083吨。钢材、水泥(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描述表)2010年6月起根据工程进度陆续进货至工程完工。
    (3)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致电(15201376585王磊)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27号令);
  (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83号);
  (5)《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有形建设市场的通知》(铁建设〔2007〕202号);
  (6)《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管理的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铁建设〔2007〕219号);
  (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招标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7〕495号)
  (8)《铁路建设有形市场交易规则》(铁建设〔2008〕56号);
  (9)《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甲控物资设备目录>的通知》(铁建设〔2008〕179号);
  (10)铁道部、浙江省《关于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397号;
   (11)《杭州北站货场一期工程甲控物资(钢筋、水泥)招标计划的批复》上局招办[2010]43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认证。
  (6)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7)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8)近3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业绩。
  (9)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代理商需由提供物资的生产商签署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以证实其合法性,并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产品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同时确认将通过代理人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的制造地、制造车间(生产线)、制造过程、制造工艺、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文件一致。
  (12)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2.具体条件
  (1)钢材合格投标人条件:
   ①生产厂需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②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③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钢筋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含500万元)以上;
  (2) 水泥
   ①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0万元)、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供应商;
   ②水泥生产商必须拥有单窑年产10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投标物资的生产经验需在三年以上;
   ③拒绝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的生产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17日至2010年5月2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购买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申请表原件(分交表5)、铁路一级或二级交易证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不收现金,不计息,请于开标前电汇。并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所投标包件的项目名称和包件名称。(保证在开标前到帐)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0年6月8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6月8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磊 
            (15201376585)
    电  话:010-59893730  010-59893731
    传  真:010-88205605
    邮  箱:zgzbwl@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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