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蓟高速公路津围出口立交工程交通工程机电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CG1004/060114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蓟高速公路津围出口立交工程已由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津蓟高速公路津围出口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 规划[2009]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贷款65%,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为加强宝坻区与中心城区的联系,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完善宝坻区路网建设,在津蓟高速公路与津围公路处增设单喇叭互通立交一座,此互通立交位于宝坻区境内。津蓟高速公路现状为双向四车道,此互通立交匝道按现状津蓟高速接入,但预留远期双向六车道的技术条件。本工程共有圆管涵2道,桥梁2座,分别为H匝道桥,规模为4×20米,主线加宽段的通道桥,规划为4×20米。收费站规模为2进4出,远期规划为3进5出。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工程内容为:包括收费、监控、通信三大系统的供货、运输、交付、安装、开通、测试、试运行、培训、文件和24个月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
2.3计划施工工期:2010年7月1日~2010年9月30日,共计:9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具有至少1项高速公路机电系统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必须对整个合同投标,只对某合同中的部分设备供货投标者,将不予考虑。
3.5投标人每标段提交40万元人民币的诚信保证金及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诚信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6同时参加招标人同期招标的津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和津蓟高速公路津围出口立交工程交通工程机电系统施工招标的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施工人员不得重复,若有任意一名重复,两个标段均按照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12日至2010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李鹏(313459857) 上午 09:19:49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12日至2010年5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购买招标文件。
联 系 方 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 系 人:江 涛\韩 璐
联系电话:010-63835786 13401117640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E-mail):dlzb66@163.com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
业务联系人:姜宏远 联系电话;13683684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