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兴(湘黔界)至思南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贵州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贵州省大兴(湘黔界)至思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0] 572
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贵州省公路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35%,银行贷款65%,招标人为贵州省
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起点位于松桃县大兴镇铜仁机场北约3公里湘黔省界处,向东与湖南凤凰至大兴高速公路对接。终点位于思南县城乌江西岸X536
走廊的双龙井东南方向约1.2公里处的沙塘沟,与杭瑞高速思南至遵义段相连。路线总长150.75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
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米。
2.2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共划分为19个标段,分为四类工程,工作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防护及预
埋管线等工程施工。
第I类工程包括:DSTJ-16~DSTJ-18共3个标段。
第II类工程包括:DSTJ-2、DSTJ-3、DSTJ-6、DSTJ-8~DSTJ-11、DSTJ-13~DSTJ-15、DSTJ-19、共11个标段。
第III类工程包括:DSTJ-1、DSTJ-5、DSTJ-7共3个标段。
第 IV类工程包括:DSTJ-4、DSTJ-12、共2个标段。
具体情况见下表:
土建工程施工标段划分表
类别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km) 计划施工工期 主要工程
I DSTJ-16 K136+700-K141+700 5.0 26 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
DSTJ-17 K141+700-k143+706 2.0 26 路基、桥涵及绿化工程
DSTJ-18 K143+706-k145+250 1.5 30 路基、桥涵工程
II
DSTJ-2 k14+800-K25+380 10.6 26 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
DSTJ-3 K25+380-K36+600 11.2 26 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
DSTJ-6 K56+750-K68+650(ZK56+733.462-ZK68+639.097) 11.9 26 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
DSTJ-8 K84+600-K99+014.366(=三标起点K97+100) 14.414 26 该段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
DSTJ-9 K97+100-K108+100 11.0 30 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
DSTJ-10 K108+100-K113+500 5.4 30 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
DSTJ-11 k113+500-k118+560 5.06 30 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
DSTJ-13 k124+100-k128+400 4.30 26 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
DSTJ-14 k128+400-k131+900 3.50 26 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
DSTJ-15 k131+900-k136+700 4.8 26 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
DSTJ-19 K145+250-K149+160 3.91 26 路基、隧道及绿化工程
Ⅲ DSTJ-1 K0+000-K14+800 14.865 30 路基、桥涵、隧道、绿化工程,K0+000-K25+380段路面及预埋管线工程
DSTJ-5 K48+535.707(=设计第一合同段终点K48+900)-K56+750(ZK56+733.462) 8.214 30 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
K48+535.707-K68+650段路面及预埋管线工程
DSTJ-7 K68+650(ZK68+639.097)-K84+600 15.95 30 该段路基、桥涵、隧道、绿化工程,K68+650-K99+014.336段路面及预
埋管线工程
IV DSTJ-4 K36+600-K48+900 12.3 30 路基、桥涵、隧道及绿化工程,K25+380-K48+900段路面及预埋管线工程
DSTJ-12 k118+560-k124+100 5.54 30 路基、桥涵、隧道、绿化工程,K97+100-149+160路面及预埋管线工程工程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如下条件:
(1)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资质要求:
第I类标段: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
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已进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
业名录》。
第II类标段: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隧道
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已进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工
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
第III类标段: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路面
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已进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公
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
第IV类标段: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且同时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
专业承包一级和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已进入交
通运输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名录》。
(4) 业绩要求
第I类标段:
A.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40km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
B.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以上(以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金额为准)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
C.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公路隧道工程的施工。
D.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座单跨跨径不小于100m的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
第II类标段:
A.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40km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
B.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以上(以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金额为准)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
C.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座单跨跨径不小于100m的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
D.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座单洞长度不小于1000m的公路隧道工程的施工。
第III类标段:
A.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30km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
B.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50km的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C.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公路隧道工程的施工
D.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以上(以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金额为准)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
E.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座单跨跨径不小于100m的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
第IV类标段:
A.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30km的高速公路路基工程的施工;
B.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50km的高速公路路面工程的施工;
C.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3亿元以上(以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金额为准)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
D.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座单跨跨径不小于100m的公路桥梁工程的施工。
E.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座单洞长度不小于1000m的公路隧道工程的施工。
(5) 具备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须知附录2、附录5中所要求的人员、财务等方面的能力。
(6) 第I类工程:注册资本不小于0.8亿元人民币;
第II、III类工程:注册资本不小于1.2亿元人民币;
第IV类工程:注册资本不小于1.4亿元人民币。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交通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考核中被评为AA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6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被评为A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5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被评为B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3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被
评为C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资质允许范围内跨工程类别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在允许申请的
标段数量范围内,所申请的标段数量即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
3.4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将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根据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标段数量按照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按类别进行
资格预审的投标合同段随机分配规则》确定申请人所投具体标段。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保证金
申请人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提交人民币30万元/每标段的诚信保证金。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申请人于 2010 年5月 17 至 2010 年5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北
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
料彩色扫描打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申请人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按类别及申请标段数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类每套
人民币3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6月 5 日 15:30,申请人应于当日 8:00 至 15:30 将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密封递交。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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