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广州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钢材、水泥招标
招标编号:WZ-2010-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广州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已由铁道部以《关于新建广州和谐型大功率
机车检修基地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4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钢
材、水泥、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广州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负责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南宁局、南昌局
运用的和谐型大功率电力机车所产生的检修量,并兼备生产和谐型大功率电力机车的制造能力。2年检
设施规模按500台/年,6年检设施规模按200台/年,新造机车设施规模按200台/年。工程地点位于广州
市花都区狮岭镇。工程投资概算总额亿元。项目建设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
新建广州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机车检修基地工程ZH-2标段里程范围:DK1+853.9~GDK0+087(主厂
区及进场道路)。本标段范围内有拆迁及征地、路基工程、电力、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施及建筑物
、大临及过渡工程等。
开工竣工时间:2010年4月8日至2011年4月7日。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是新建广州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工程ZH-2标段钢材、水泥、
粉煤灰。招标的物资种类、数量、以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其中:物资种类和数量是根据投标
文件中甲控材料表进行统计的,包件是按照有利于物资保供、保持竞争性的原则进行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资格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厂家委托的代理商。
3.1.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1.3 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通过认证有效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3.1.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5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投标产品供应能力和运输能力。
3.1.6 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7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信誉。
3.1.8 近三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业绩。
3.2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3.2.1 钢材合格投标人条件:
3.2.1.1生产厂需具备长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
3.2.1.2生产厂自身必须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2.1.3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规定。
3.2.1.4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以
上,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2亿元人民币以上,须具有钢材供应经验的代理商。
3.2.1.5钢材生产厂家必须是铁道部认可的合格生产厂家(公布目录单位共65家)。
3.2.2水泥合格投标人条件:
3.2.2.1具有年产量10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至少一条日产3000吨以上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
3.2.2.2注册资金在3000万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具有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3.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5 月 24 日至 2010 年 5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
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铁道
工程广州交易中心交易证、投标申请表(部交表5,一式三份)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A-01、A-02包件售价4000元,A-03包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0 年 6 月 15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递交投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相同)为 2010 年 6 月15 日 9 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赵 杰(主任)手机(13161151356)
电话 : 010-88623128
传真 : 010-8862165
邮箱 : zhaojiezhaobiao@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