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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澜沧江乌弄龙水电站乌弄龙村弃渣场挡排防护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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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5-18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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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云南澜沧江乌弄龙水电站乌弄龙村弃渣场挡排防护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WNL2010/T3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云南
 
澜沧江乌弄龙水电站工程的项目业主为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就乌弄龙水电站乌弄龙村弃渣场防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请愿意

承包本工程施工且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法人投标。
1 工程概况
乌弄龙水电站位于云南省迪庆州维西县巴迪乡境内的澜沧江上游河段上,是澜沧江上游河段规划7个梯级电站中的第2级电站,上游为古水水电

站,下接里底水电站。坝址下距里底水电站约19km,维西县县城约125km;上距德钦县城公路里程约90km(接214国道)。德维公路从工程区左

岸穿过。

乌弄龙水电站枢纽工程为二等大(2)型工程,电站以发电为主,水库正常蓄水位1906.0m,总装机容量990MW。枢纽建筑物主要由碾压混凝土重

力坝、电站进水口、地下厂房系统、泄洪表孔以及冲沙泄洪底孔等组成。拦河坝为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1909.5m,最大坝高137.5m,坝

顶轴线长度247.10m。

电站主体工程(包括枢纽工程、导流工程、公路工程、料场开挖剥离等)的土石方总开挖量为1135.39万m3(松方)。为满足电站施工开挖弃渣

堆放的需要,电站主体施工布置了8个弃渣堆放场,本合同所涉及的乌弄龙弃渣场位于坝址下游左岸约1.1km乌弄龙村乌弄龙沟沟口洪积扇上,高

程约1810m~1880m,占地面积约5.7万m2,计划弃渣40余万m3。场地具体条件见招标文件-技术文件。

2 合同工作内容
本合同承包人应完成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图纸、施工图纸所设计的渣场防护工程施工内容:
工程项目内容主要有场地清理、表层耕作土剥离、土石方开挖、加筋格宾挡墙、雷诺护垫铺砌、土石方碾压、浆砌石挡墙、混凝土渠道及盖板

涵等。
(2)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其它临时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及拆除(含所在沟道施工期常水流和洪水的导排);
(3)弃渣场场地施工期间的日常维护管理及安全监测;
(4)本合同永久工程验收移交前的管理维护及保修期内的维修工作;
(5)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含水环境保护、声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施工及生活垃圾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控

制等;
(6)人群健康保护;
(7)其它与合同有关的工程项目及业主指定的与本弃渣场相关的工程项目。
本合同工程为排水及1830高程以下的挡护工程,计划于2010年7月1日开工,于2011年5月底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同时,排水及挡护工程的

施工进度必须满足实际弃渣要求。
3 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的业绩:过去5年内成功的施工过与本合同工程规模和技术难度相似的工程,具备一定设备采购的组织、协调、催交、检查、检测

、验收等工作的相应能力。
(4)财务状况:企业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5)施工设备:用于本合同的施工设备完好,并在数量上和容量上充分满足工程要求。
(6)主要人员:拟投入本合同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其中担任本合同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贰级建造师

及以上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至少担任过一个类

似工程的项目总工程师。
(7)在澜沧江流域工程无不良记录。
(8)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定代表人相同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 招标安排
4.1招标文件将于 2010年5月19日~2010年5月25日上午 9:00 时至12: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至16:30出售。
4.2标书费用: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叁仟元整,除非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件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2)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4.4现场察勘和标前会
招标人将于 2010年5月29日上午10:00时召开标前会及组织投标人察勘现场。
现场踏勘安排如有变动,以发包人通知为准。现场踏勘的交通工具及所有费用各投标人自理。
4.5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壹份、副本陆份 (

正本和副本分别用双层包装密封)。接受投标文件及投标保函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1日 15:00 时,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在此时间后送达的

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4.6开标地点和时间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 2010年6月11日 15:00 时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随身携带有效证明文件)出席。如投标人未派法定

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其他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邮箱:nl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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