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10#、11#泊位起重机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0】招A011号
投资金额:3700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10#、11#泊位项目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漳发改交能【2009】20号 批准建设,本次招标
项目为漳州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10#、11#泊位起重机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漳州市古雷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
自业主单位多方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分为第一标段【1台500t-36m扒杆式起重机】和第二标段【3台25t—30m门座起重机】两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承包招标项目的下列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安装、调试、检测及售后服务、组织试运行和验收、技术培训。通过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投标人应以国内完税后人民币报价的形式进行投标:
2.1第一标段:
序号 设备简述 数量
1 500t-36m扒杆式起重机 1
2.2第二标段:
序号 设备简述 数量
1 25t—30m门座起重机 3
3、设备周期、地点和条件:
(1) 设备周期:
第一标段:1台500t-36m扒杆式起重机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提交扒杆式起重机基础设计所需的扒杆式起重机技术参数;
2.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完成扒杆式起重机设计图纸并通过审查,交付制造;
3.合同签订之日起210天(7个月)内完成扒杆式起重机整机制造,交付安装;
4.合同签订之日起300天(10个月)内完成扒杆式起重机安装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第二标段:3台25t—30m门座起重机
1.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1个月)内完成设计图纸并通过审查;
2.合同签订之日起210天(7个月)内完成门座起重机整机制造,交付安装;
3.合同签订之日起300天(10个月)内完成门座起重机安装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2) 地点:
第一标段:扒杆式起重机验收合格后,在漳州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11#泊位5000DWT码头安装使用。
第二标段:门座起重机验收合格后,在漳州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10#,11#泊位安装使用。
(3) 条件:设备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应按规定的内容交货。
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1台500t-36m扒杆式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等。
第二标段:3台25t—30m门座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等
5、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为3700万。
6、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第一标段【1台500t-36m扒杆式起重机】
①.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②.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造相应等级(500T及其以上)和型式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③.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安装相应等级(500T及其以上)和型式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④.自2007年1月1号以来在安装与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
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⑥.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⑦.必须承担过合格的500吨及以上扒杆式起重机设计制作安装。
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第二标段【3台25t—30m门座起重机】
①.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②.必须具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制造相应等级(25T及其以上)和型式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③.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安装相应等级(25T及其以上)和型式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④.自2007年1月1号以来在安装与使用过程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
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曾在任
何合同中有重大违约行为。
⑥.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⑦.必须承担过合格的25吨及以上门机设计制作安装。
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本项目分为两个合同段且同时进行招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二个标段的投标,允许同一个投标人同时中两个标段,但必须分标段独立密封
并递交投标文件。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5 月 24 日至2010 年 5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
3 时00分至5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邮购,请自行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邮费自付
)。
10、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法 。
11.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
1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一标段【1台500t-36m扒杆式起重机】为人民币200000元。
第二标段【3台25t—30m门座起重机】为人民币200000元。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6 月 23日上午 9 时 00 分,请投标人在2010年6月23日上午 8时 30 分~2010年 6 月 23 日上午 9
时 00 分时限内送达。
12.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3开标、评标的顺序为:
首先是第一标段【1台500t-36m扒杆式起重机】,其次是第二标段【3台25t—30m门座起重机】。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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