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津高速公路两侧边坡绿化工程
招标编号:CG1004/075150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园林绿化
所属地区:天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津高速公路两侧边坡绿化工程已由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唐津高速公路两侧边坡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请示的
批复》静发改审批[2010]5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工程起点为津汕高速互通,终点为京沪高速互通,路线全长26.3公里。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为3个标段,其中:第1标段:唐津高速公路南侧,绿化面积约为52600m2;第2标段:唐津高速公路北侧,绿化面积约为52600m2,第3
标段:唐津高速公路绿化种植土方工程。
道路两侧边坡实施绿化。工程全长26.3公里,绿化面积105200平方米。绿化种植模式:1~3排栽植3.5cm~4cm火炬树,株、行距均为1米。
2.3 计划施工工期:2010年6月16日至2010年8月15日,共6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2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
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 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5月21日至2010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6月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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