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至巴东(鄂渝界)公路车辆保险第2次招标招标
招标编码:CBL_20100519_4967020
开标时间:2010-06-08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世界银行贷款
投资金额:200万元
所属地区:湖北
1.招标条件
湖北省宜昌至巴东(鄂渝界)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宜昌至巴东(鄂
渝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8]2865号文)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宜昌至巴东(鄂渝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
公路发[2009]183号)
批准了初步设计,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
世界银行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 35%、世界银行及国内银行贷款65%(其中世界银行贷款1.5亿美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车辆保险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自宜昌鸦鹊岭镇凤凰观村,接荆门至宜昌高速公路,经黄花、雾渡河、高岚、高桥,止于巴东火烧庵(鄂渝界),接重庆市在建的巫山(鄂
渝界)至奉节高速公路,全长约17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
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
本次招标的为本项目42台交通车辆的保险。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如下资格:
(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有交强险承保资格;
(2) 投标人近三年的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经营能力承保本项目车辆保险;
(3) 近三年未因偿付能力不足受到监管部门的警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
企业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0年5月18日至2010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财产保险业务许可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联系人:杨林 徐征
联系电话:010-59893731
手机 :1352284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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