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团结水库加固扩建工程主、副坝坝顶太阳能路灯系统建设招标
2010-05-24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1、招标条件
石林县团结水库加固扩建工程主、副坝坝顶太阳能路灯系统建设已经云水规计〔2008〕200号文批准
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石林县团结水库加固扩建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出资比例为:省级补助
50%;市、县补助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团结水库位于石林县北部,距县城24km,距著名的石林风景名胜区4km。水库规模为小(一)型,坝
型为土石分区坝,总库容810万立方米。最大坝高19.2米,坝顶长1024米,顶宽5米,工程等别四等,
主要建筑物级别四级,地震基本烈度VIII度,设防烈度VIII度,径流面积41.9平方公里,年径流量1195
万立方米。
2.2招标范围
合同名称:主、副坝坝顶太阳能路灯系统建设(合同编号:SLTJ-JGKJ-SG-08)。
主要内容:主、副坝坝顶太阳能路灯系统建设。具体项目和数量以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和数量为准。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太阳能路灯生产产商或代
理商(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必须有相应证明
材料),若省外企业参与投标,需持有“云南省水利建筑市场备案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
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5月24日至5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
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来人须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5.2投标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单独提交一份统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的资料,以便我方协助
各投标申请人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资料内容包括: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③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一页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注:云南省省外企业:投标申请人应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
罪记录,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查询结果。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代理人在收到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相应费用
后3日内寄送。
5.4招标文件的售价8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5日10:00时;
6.2逾期送达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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