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夏甸风电场一期工程电气一次、二次设备采购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东源集团招远夏甸风电场一期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能交[2009]16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烟台东源集团招远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烟台东源风电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投标人可选择申请参加本项目任意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各标段中标结果互不影响,允许兼投兼中。
2.项目概况
烟台东源集团招远夏甸风电场一期工程场址位于招远市南部的夏甸勾山一带,距招远市区约28km,距夏甸镇约6km。
烟台东源集团招远夏甸风电场一期工程由烟台东源集团招远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装机容量约为49.5MW,采用东方电气集团东方汽轮机有限公司生产的风电机组,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本工程拟定2010年5月20日110kV升压站开始施工,2010年11月1日第一台机组发电,2010年12月31日最后一台机组发电。
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标段1: 110KVSF6断路器1台,110KV中性点隔离开关1只,110KV隔离开关3组;110KV中性点氧化锌避雷器1台,110KV氧化锌避雷器3只;110KVSF6电压互感器3台,110KVSF6电流互感器3台,110KV穿墙套管6组(其中3组带CT);35KV手车式真空开关柜7面;站用电柜6面。
标段2:35KV接地补偿成套装置1套,消弧线圈控制柜1面。
标段3:主变保护测控柜1面,110KV线路保护测控及电能质量监测柜2面,110KV测控模板1套,总控柜1面,公用柜1面,电能表柜1面,35KV线路保护测控装置3套,35KV接地变保护测控装置1套,35KV电压并列装置1套,直流屏4面,当地监控柜1套,五防装置1套。
以上标段具体招标范围、数量以最后招标文件为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4.2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且所投标设备具有生产许可证。
4.3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4.4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5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1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6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的企业法人,或互为母公司、子公司或相互间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以上企业法人,只允许一家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欲参加本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下述时间及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5月24日至5月30日 9:00~17:00时。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通过电话联系招标人,并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供相关身份确认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招标人经确认后向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欲参加的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填报资格预审申请书,并于下述时间及方式将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我公司。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必须交验下列证书、资料的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或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递交时间:2010年06月05日 17:00时前(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专人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我公司;或以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同时将原件邮寄到我公司。
8. 招标文件的出售
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由我公司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偿出售,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 系 人: 张朝晖
联系电话(Tel.): 010-51113026/ 010-63835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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