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昌江核电工程MO油净化装置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海南
招标代理负责人: 郭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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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 对海南昌江核电工程扩建项目MO油净化装置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已于2010年5月15日对该设备进行招标公告。由于购买招标文件厂家不足三家,现决定将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6月5日,特此公告。
招标编号:CJX023FR160CPMB06BD(B)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MO油净化装置 设备数量:_2台__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_见招标文件_____
(3)交货时间:_2011年10月16日__ 交货地点:_施工现场_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2)发售时间:2010年5月15日~6月5日,每天9:30-11:00, 14:00-17:00(不包含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3)发售地点:北京
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0年6月25日9:30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并具有同类产品成功经验和良好业绩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B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 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方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方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D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E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F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应低于_______万元人民币,近两年的年销售额不应低于______万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