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热电联产工程烟囱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121203120100175
所属地区:天津
受委托,现对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热电联产工程烟囱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 招标人: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二、 代理招标
三、 工程名称: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热电联产工程烟囱施工
四、 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热电联产工程海滨八路
五、 工程概况: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热电联产工程是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在天津港保税区(海港)规划建设的规模为4*75t/h高温高压循
环流化床锅炉,配2*1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烟囱设计高度为150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内衬防
腐。
六、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天津港保税区(海港)热电联产工程烟囱施工,烟囱设计高度为150米,钢筋混凝土结构、内衬防腐。
七、 工期要求:计划120天。
八、 资金来源:自筹。
九、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年检;
(2) 资质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具有高耸构筑物施工专业资质壹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
(3)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4) 项目经理:须有壹级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
(7)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完成至少1个高120米以上烟囱的施工业绩,提供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十、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一、 报名时间:2010年 5 月 28 日—2010年 6 月 3日(每日9:30-12:00及13:3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 报名须知: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参加报名(各证件需在有效期内)。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投标申请人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
的处罚记录,且处罚在有效期内的不能参加报名;本公告发出日前12个月内在《关于对在建项目建筑业企业和监理企业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
(空港经济区规建局颁发)中通报排名靠后2次及以上的企业不能参加报名。
文件发售: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
发售时间另行通知。获取文件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陈红娜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邮箱:nlzhaobia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