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循环系统电动蝶阀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79000万元
本招标项目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委能源[2009]1338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嘉兴电厂三期“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贷款。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1、标段内容: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循环系统电动蝶阀;
2、资格条件:
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投标方近5年内应具有国内600MW燃煤海水循环冷却供水系统机组(或同类工程)及以上工程,配套海水循环水DN2200口径及以上电动蝶阀8台,成功运行1年以上的工程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
2.5阀体材质采用耐海水镍铬铸铁HT250Ni2,Ni≥2%;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6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6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的发售:请于2010年6月2日—8 日(8:30~17:00)购买招标文件,付工本费人民币300元,逾期不再出售。
联 系 方 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 系 人:李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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