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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长春至吉林城际铁路客运服务系统集成KF-1标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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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06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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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长春至吉林城际铁路客运服务系统集成KF-1标段施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跨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的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的长春至吉林城际铁路和沈阳铁路局建设管理的沈阳(改造)、沈阳北(改造)、新大连、长春(改造)、长春西等站已以《关于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649号)、《关于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普兰店西等16个站站房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769号)、《关于新建长春至吉林城际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7〕1118号)、《吉林站改建及相关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吉政函[2007]42号)、《关于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新大连站站房工程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05号)、《关于沈阳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10〕109号)、《关于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沈阳北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建函〔2010〕144号)、《关于长春枢纽长春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22号)、《关于新建哈尔滨至大连铁路客运专线长春西客站站房补充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8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铁路局、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道部和其他投资人投入的资本金、各种债务资金等,招标人为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铁路局、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
2.1.1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
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为哈大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的哈尔滨至大连段既有大连站及普兰店西、瓦房店西、鲅鱼圈东、盖州西、营口东、海城西、鞍山西、辽阳、铁岭西、开原西、昌图西、四平东、公主岭南、德惠西、扶余北、双城北等16个车站的客运服务、公安、办公、管理信息系统,沿线动车所、综合维修管理信息系统及办公系统。计划工期:不迟于2011年7月1日开始试运行。
2.1.2沈阳铁路局
沈阳铁路局工程范围为沈阳铁路局建设管理的沈阳(改造)、沈阳北(改造)、新大连、长春(改造)、长春西、吉林(改造)等站,包括站房主体、站台和雨棚。计划工期:不迟于2011年6月1日开始试运行。
2.1.3长春至吉林城际铁路
长春至吉林城际铁路工程范围为长吉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管理的长春至吉林城际铁路工程及吉林站改建及相关工程的龙嘉机场站、双吉站、吉林站3个车站,包括站房主体、站台和雨棚。计划工期:不迟于2010年9月30日开始试运行。
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标段编号为KF-1。招标范围为新建铁路哈尔滨至大连客运专线、沈阳(改造)、沈阳北(改造)、新大连、长春(改造)、长春西、吉林(改造)等站和长春至吉林城际铁路工程的客运服务系统集成全部工程内容(包括公安和办公系统),动车所、综合维修管理信息系统及办公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和设备供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开通、备品备件提供及相应系统后期技术服务,从而满足各工程开通运营的建设目标。
本工程涉及到的物资设备纳入本次客运服务系统集成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范围。
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票务系统;
(2)旅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平台、综合显示系统、广播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时钟系统、信息查询系统、求助设施、寄存系统、站台票系统、安检系统、门禁可视对讲系统等系统;
(3)其他信息系统:公安管理信息系统、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系统应用软件等;
(4)综合布线、电源、防雷及接地;
(5)沿线动车所、综合维修管理信息系统及办公系统。
客运服务系统集成招标详细范围见招标文件技术分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须有铁路客运服务系统的系统供货、工程实施能力和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专业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明确主办方并提供联合体协议;2.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_1_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7日17:00前。并请于2010年6月9日至2010年6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持单位介绍信、交易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购买人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投标申请表(一式三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保证金80万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9时0分至2010年6月30日10时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30日10时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陈红娜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邮箱:nlzhaobiao@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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