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三胜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220kV升压站建筑及输变电设备安装施工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内蒙古
华电内蒙古三胜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风电场招标已由内蒙古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受委托对本项目的220kV升压站建筑及输变电设备安装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项目:
1、本次施工招标工程内容如下:
220kV升压站建筑及输变电设备安装施工(含5公里220kV送出线路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3、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三胜风电场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4、具有独立完成与本次招标类似工程的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投标单位必须从事过严寒或酷寒地区电力安装工程的施工工作。
6、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07-2009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2000万元。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31日至2010年6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11: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1)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授权人必须为拟派往本次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原件提供两份,经办人须持身份证);
(2)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区外建筑业企业须提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注册证明);(6)企业税务登记证;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安全生产许可证;
(9)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10)能证明业绩的原始证明及证书。
(11)近三年(2007年—2009年,下同)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业绩、信誉方面的资料;
(12)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上述复印件和业绩资料均须加盖公章。于2010年6月4日-2010年6月7日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需提供上述(1)—(10)项证件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投标。
注:
1、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必须持有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及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诚信状况证明。
2、凡区外建筑业企业参加自治区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到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3、区外建筑业企业从网下载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申请表和外进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备案证书。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系人: 牛 丽 陈红娜
手机:1346662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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