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酒泉阿克塞等风电项目风电机组打捆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甘肃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各项目法人,对甘肃酒泉阿克塞等四项目风电机组及其
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
二、招标人:
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广东徐闻风电项目筹备处。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四个标段,详见下表:
序号 招标编号 风电项目名称 地理位置 总装机容量(MW) 预计交货期
1 CHDT103/08-ZJ-0601 甘肃酒泉阿克塞一期49.5MW风电项目 甘肃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49.5MW 2010年10--11月49.5MW
2 CHDT103/08-ZJ-0602 吉林白城通榆99MW风电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 99MW 2011年5--7月49.5MW,8-10月49.5MW
3 CHDT103/08-ZJ-0603 吉林白城大安三四期99MW风电项目 吉林省白城大安市 99MW 2010年9--11月49.5MW,4-6月49.5MW
4 CHDT103/08-ZJ-0604 广东湛江徐闻一期49.5MW风电项目 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前山镇 49.5MW 2011年5--7月49.5MW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
格预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在中国境内生产、安装并通过240试运行的台数不低于30台。投标机型必须具备低
电压穿越能力。需提供试运行验收证书、用户证明及用户联系方式。
4、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1、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1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设计、制造资格。
13、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时间:2010年6月4日 -2010年6月10日
八、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协作伙伴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
业绩情况、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请尽量使用PDF格式文件);
2.投标机型及其相关资料,投标机型实施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用户的联系方式,所有业绩均应有合同证明,并将合同证明作为
资格预审资料的一部分提供给招标方;
3.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及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数量、分布等
4.所供设备对国际、国内标准的符合情况说明;
5.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采购人从其开
户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6.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7.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8.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满足合格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的相关资料;
9、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表)。
(二)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10年6月10日17:00以前。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 系 人: 张朝晖
联系电话(Tel.): 010-63835786/ 010-51113026
移动手机(Tele.):15210325606
传 真(Fax.):010-51113193
电子邮箱(E-mail):31345985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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