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铁岭李家屯风电场(48MW)新建工程风机、箱变基础工程与场内道路工程施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所属地区:辽宁
华电铁岭李家屯风电场(48MW)新建工程风机、箱变基础工程与场内道路工程施工程招标相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 招标单位: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 招标项目公司:华电铁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代理招标
三、招标内容:风机、箱变基础工程与场内道路工程施工程招标
四、资金来源:项目自筹资金与银行贷款,资金已经到位。
五、工程概况:
5.1、工程拟建总规模:建设24台2000KW风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48MW。
5.2、建设地址:辽宁铁岭县镇西堡镇东部李家屯村,场址距铁岭市区约5km。
5.3招标范围
标段1:风机、箱变基础工程
发电设备基础工程主要包括:24台2MW风机基础及接地网工程,24台2100KVA箱变基础及接地网工程,24个风电机组组装场地平整,临时卸货场地平整。
本工程施工分界:负责零米以下接地网的施工,零米以上接地装置与风电机组、箱变的接引由风电机组安装标段负责。
标段2:场内道路工程施工程
场内道路17.573km,检修道路1.597 km。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标段1: 风机、箱变基础工程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该工程施工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建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
10)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应具有至少3个风电场风机和箱变基础施工(或等同)业绩(业绩要有合同证明,并将合同证明作为资格预审资料的一部分提供给招标方)。
1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地基与基础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6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地下、岩土、机械等专业人员不少于25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6人。
1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标段2: 场内道路工程施工程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具有公路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总承包资质,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风电场道路工程施工相应资格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通过资格审查或收到招标人向其发出的投标邀请书。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中标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
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0)、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11)、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应具有至少3个风电场道路或者四级以上公路施工业绩。
七、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施工业绩情况(系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请特别标明)、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请尽量使用PDF格式文件);
2.在近5年内 (从2005年05月01日——2010年05月01日)在中国境内同类及以上工程(含类似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业绩表不作为审核依据);
3. 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4. 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5.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采购人从其开户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6.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7.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8、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表)。
(二)、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10年06月02日-06月08日17:00以前。
预审时间:2010年06月09日-06月11日17:00以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06月11日-06月15日
(三)、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交邮箱 恕不接受来访
(四)、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要求
潜在投标人须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至上述邮箱,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所有文件(包括所有证书等资质文件)必须制作成壹个PDF文件,所有证书等资质文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华电铁岭李家屯风电场(48MW)新建工程 标段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否则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的主题栏均需填“(华电铁岭李家屯风电场(48MW)新建工程 标段投标+投标单位全称)《资格文件》”字样。
开标时间:暂定2010 年07月05日上午09:00
联 系 方 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 系 人:李雪儿
联系电话:010-63835786 /010-51113193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E-mail)bjxue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