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水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MJB-CⅦ-1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甘肃
受甘肃大唐白龙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拟对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水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标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苗家坝水电站位于白龙江中游,甘肃省文县境内,距下游已建成的碧口水电站公路里程31.5km。甘川公路(212国道)沿白龙江上行经碧口至关头坝,跨白龙江后沿白水江向西可达甘肃省文县,新修的关头坝至苗家坝坝址对外公路约18km。距坝址较近的火车站是宝—成铁路四川省的昭化火车站,距坝址的公路里程为130km。苗家坝电站施工期的外来物资可由昭化火车站转运至坝址。
苗家坝水电站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电站正常蓄水位800m,死水位795m,汛期排沙限制水位795m,总装机容量240MW,设计年发电量9.24亿kW•h,水库正常蓄水位库容2.68亿m3。
二、项目名称: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白龙江苗家坝水电站水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三、项目编号:MJB-CⅦ-10
四、建设地点:甘肃省文县
五、招标内容:
1.主要设备包括给水处理设备(包含压力式一体化净水器2套、全自动滤水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包含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1台、水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备2台),以及备品备件等。2.设备的选型、制造、设计、试验(包括出厂试验、交接试验)、包装、运输、现场开箱检查、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调试试验、联调试运行和系统验收以及对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等。
六、工程规模:二等大(2)型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设备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七、资格预审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只有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投标人申请人应自行承担参加资格预审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还应充分理解在其资格预审未通过时,招标人不对其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原因履行任何解释和告知义务。
3、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报招标代理机构。
八、资格条件:
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营体投标);代理商应有制造厂家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能力。
3.投标人设计和制造过270MW及以上水电站水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并有安全稳定运行两年业绩;
4.投标产品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许可证)或资质证明;
5.投标人必须通过GB/T19000 或 ISO9000 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和供货,并提交最近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九、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7日~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投标申请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word和盖章扫描两个版本)发送。晚于上述时间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0年6月7日~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4、投标申请人须在上述时间内将下列资格预审文件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
十、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资格预审文件一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资格预审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4、投标人简介(内容尽量简洁)
5、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八(3)的业绩及相关用户证明;
7、近三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十一、资格预审的结果及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 系 方 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 系 人:李雪儿
联系电话:010-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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