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尔盖水电站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MEG2010/M1-5
开标时间: 2010-06-28
一、工程概况
毛尔盖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黑水县,属于黑水河流域水电规划“二库五级”开发方案中的第三级梯级电站。与下游同期建设的色尔古电站水库相衔接,采用混合式开发,水库坝址位于毛尔盖河口下游1.2km,经左岸有压引水隧洞引水至俄石坝建地面厂房发电。电站装机容量420MW,装有3台套额定功率为140MW,最大持续功率为150MW的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电站水头变幅范围为168.3m~260.7m,额定水头220m。电站在电力系统中可担负系统调峰任务,以减少系统中水电站群的弃水。
电站对外交通较方便,由成都经国道G213线公路至两河口,再转省道S302线公路(茂黑线)至毛尔盖厂区,公路里程约286km。毛尔盖水电站按“无人值班”(或少人值守)原则设计,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电站机组自动化均应满足与计算机监控接口的要求。计划首台机投产时间为2011年9月中旬。
二、资金来源
自有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
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采购,上述设备的设计、制造、协调、设计审查和联络会、装运前的工厂试验、包装、运输至买方规定的交货地点、现场开箱验收;监督和指导现场安装、试验、试运行,对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编制和提交技术文件。
四、交货期
全部合同设备按一批次交货,于2011年02月28日交货至毛尔盖电站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五、▲对投标人的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设计和制造过用于单机额定容量大于等于100MW的水轮发电机组的水电站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且投入商业运行两年以上系统设备生产制造商,并提供证明材料(附合同复印件)。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
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没有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纠纷、仲裁和诉讼的记录,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用户证明材料及已售设备的运行情况资料和过去履行合同和提供合同设备的交易中获得用户的好评的资料,以证明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否则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的制造和供货,投标文件应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07、2008、2009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及法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和审计报告,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 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设备的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培训买方技术人员及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指导人员,必须具备参与过同类设备的上述经验。最好是曾经担任同类型设备的设计、开发、试验、现场安装指导、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培训的负责人员。投标文件应附前述人员的相应经验的证明文件。
7、 投标人的制造能力
投标人应:
1) 具有单机额定容量大于等于100MW的水轮发电机组的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计机构与人员。具有按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室设施和制造工艺;
2) 具有所需的厂房、足够的设备和生产能力,以及足够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装备,能按双方统一的进度要求实施并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3) 具有按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设备、试验室、设施和制造工艺;
4) 具有对投标设备的各种部件/组装件进行车间试验的设施;
5) 对设计、制造的所有阶段根据ISO9000的标准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质量;
8、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
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担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设备的按时完成和交货。投标文件应附2009~2011年投标人正在履约和准备承担的项目清单和进度。
七、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时。
联 系 方 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 系 人:李雪儿
联系电话:010-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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