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长白风电场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浙江
对舟山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长白12MW风电场工程第二批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
舟山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
舟山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35kV、10kV开关柜;
二标段:35kV主变设备;
三标段:无功补偿设备(SVC);
四标段:35kV升压站综合自动化设备【保护、监控、关口计量】;
五标段:风电场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集电线路安装工程(含升压站内电缆光缆);
六标段:风电场送出工程(含对端间隔施工);
七标段:场内10kV电缆光缆采购。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格式见附件),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二、三、四、七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及具备其所称的生产能力的资质文件。
4、投标人具有风力发电场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35kV、10kV开关柜标段投标单位近三年业绩要求300面以上;其他招标设备标段中,投标单位必须在最近3年内有至少20台套相应设备的供货业绩。
6、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供应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9、35kV、10kV开关柜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0万元,35kV主变压器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无功补偿设备标段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0万元,35kV升压站综合自动化设备标段投标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0万元,场内10kV电缆光缆标段投标注册资金应不少于3000万元。
第五、六标段: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国家电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并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有风电安装管理经验。
4、具有独立完成风电场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集电线路安装、送出工程成功经验,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具有风电场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集电线路安装、送出工程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技术服务的相应资格、能力、业绩和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施工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3000万元。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2010年6月8日 -2010年6月14日17:00以前
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10年6月14日17:00以前。
联 系 方 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 系 人:江 涛(先生) 韩 璐(女士)
联系电话:010-63835786 51113193
移动电话:13683684479 13401117640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E-mail):dlzb66@163.com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