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电力工程调试服务项目招标
2010-06-08 16:56:3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受天津滨海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滨海新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电力工程调试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建设资金自筹并已落实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工程规模:3台500吨/天垃圾焚烧炉及配套50吨余热锅炉、2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2台15MW发电机组、3套烟气净化系统、垃圾
给料系统及配套石灰浆制备系统、活性碳喷射系统、输灰输渣系统、化学水处理、循环水系统、电气、热控、全厂空调、供水给排
水等系统整套启动调试。
二.招标内容:
包括:锅炉、汽机、输灰输渣系统、化学水处理、循环水系统、电气、热控、全厂空调、供水给排水等系统整套启动调试。(具体
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备中国电力联合协会或电力建设协会核发的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3年必须具备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合同。
(4)投标人是外地企业的须具备进津备案通知书。
(5)不接受与本项目施工、监理、设备供应商等单位有关联的投标单位。
(6)投标人须配备总调试工程师一名,高级工程师职称;锅炉、汽机、电气、自控、化学、暖通及给排水等专业配备1~2名专业调
试负责人,工程师职称。
三、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6月8日至2010年6月12日,每日9时至16时(周六、日休息)
公告截止时间:2010年6月12日16时。
四、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按公告时间、地点向招标代理单位报名,报名时必须向代理单位提供证件如下:投标单位报名人的授权
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投标人近3年具
备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合同复印件、按照资格要求(6)配备的人员资料表及职称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件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一套,证件不齐的单位不具备报名资格。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机构联系人: 刘阳 王小丽
手 机;13146464996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010-63891720 63891730
邮 箱:zbcg668@126.com (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 0 0 0 7 1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大井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