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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广铁路NGZQ-8标中铁大桥局项目经理分部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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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08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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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南广铁路NGZQ-8标中铁大桥局项目经理分部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新建南宁至广州铁路黎塘至广州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

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南宁至广州铁路黎塘至广州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

[2008.26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广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

广铁路NGZQ-8标中铁大桥局项目经理分部。本项目钢材、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铁路南宁至广州线(以下简称“南广铁路”)是华南沿海地区铁路通道的骨

干线路,跨桂、粤两省区,西接黎塘西站,沿西江流域,经广西贵港市及桂平、平南两县、梧州

市藤县、苍梧两县进入广东省云浮市郁南、云安、云城两县一区,至肇庆北站后,与贵广铁路四

线并行经三水南、佛山西、奇槎、三眼桥引入新广州站。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详见公告附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钢材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1.2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
3.1.3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或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1.4钢材生产企业是国家大、中型企业,长材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以上。
3.1.5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含1000万),年销售额需达到1亿元以上。具有相关生产企

业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企业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并确认将通过代

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物资质量和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3.1.6近三年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至少一条客运专线)中的良好供货业绩。
3.1.7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1.8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

或行业质量标。
3.1.9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07、2008、2009)产品质

量检测报告。
3.1.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

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2水泥
3.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水泥生产商;
3.2.2单个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干法旋窑生产);本厂(或本集团)自己生产熟料

,如为集团内部供应熟料来源只能固定集团内一家熟料厂;
3.2.3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0000万元(含)以上;
3.2.4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中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财务状况良好;
3.2.5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3粉煤灰
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或厂家委托的代理商;
3.3.2在铁道部工程交易中心或铁道工程南宁交易中心办理了交易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3.3.3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3.4近两年有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
3.3.5粉煤灰年产量在5万吨以上,生产厂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GB/T1596-2005标准要求;
3.3.6投标物资生产企业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2007、2008、2009)产品质

量检测报告;
3.4外加剂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

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3.4.2聚羧酸系外加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年产聚羧酸系外加剂不低于5万吨

,且必须是经铁道部科技司认证的高性能混凝土用外加剂产品生产企业;
3.4.3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和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
3.4.4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5投标人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4.6投标人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4.7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铁路大中型重点工程(至少一条客运专线)中的供货业绩,并

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6本次投标人须在南宁铁路局物资设备合格供应商名单范围内,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后可购买

招标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2010年6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8:00时至9:00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30日9:00时。
   招标代理负责人:李  丽   
联系电话(Tel.): 010 -63836586 010-51113228
移动手机(Tele.):13426183022
传 真(Fax.):010-51113228
电子邮箱(E-mail):lili20266@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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