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电力公司2010年第10批耿达电站、渔子溪电站恢复生产劳务承包招标
2010-06-09 10:51:18
开标时间:2010-06-29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四川省电力公司2010年第10批耿达电站恢复生产劳务承包渔子溪电站恢复生产劳务承包
招标公告(重新挂网)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经核准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本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已进行招标。由于招标失败,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详见招标文件。
2.2 标段划分(共计2个标段)
2.2.1招标编号:CDL-1010GC0502-8
耿达电站恢复生产劳务承包
2.2.2招标编号:CDL-1010GC0502-9
渔子溪电站恢复生产劳务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2 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3.3 业绩要求:
不少于二年的劳务承包工作业绩,向发电或输变电项目提供过劳务,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
3.4 可投入本次招标范围的特种作业人员(焊接、起重)应附特种作业证、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3.5 无不良记录;
3.6 外省企业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还需按川建发[2006]101号文规定提供四川省建设厅核发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若不提供视为放弃中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9日至2010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带原件留复印件):
1) 单位介绍信;
2)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 企业税务登记证。
以上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企业法人公章(鲜章)后,应装订成册提交,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6月29日1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机构:中国诚信招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刘阳 王小丽
手 机;13146464996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010-63891720 63891730
邮 箱:zbcg668@126.com (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 0 0 0 7 1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大井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