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湖北省阳新至通城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所属地区:湖北
1.招标条件
杭州至瑞丽高速公路湖北省阳新至通城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阳新(赣鄂界)至通城(鄂湘界)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交运[2008]1321号文)批准立项,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关于阳新(赣鄂界)至通城(鄂湘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08]420号)批准,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 35%、国内银行贷款65%。现就本项目机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7918网”中的第12条横线,起于浙江杭州,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止于云南瑞丽,把中国发达的东部地区、经济蓬勃发展的中部地区以及正在进行大开发的西部地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本项目也是湖北省“651”骨架公路网中“横五线”的组成部分,还是湖北省规划的旅游快速通道之一,及“武汉城市经济圈”的大外环之“南环”。本项目在湖北省境内经过黄石市及咸宁市两个行政区划。本项目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荷载标准为公路-Ⅰ级,桥梁宽度为2×12.75 m,隧道建筑限界为10.75×5.0 m,主线全长约199.722km。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全线(含连接线)范围内监控、通信、收费、照明、配电、变电所、电力监控、通风和消防系统等机电工程系统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文件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主要工程内容见表1-1,缺陷责任期2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
表1-1 标段划分、资质业绩要求及主要工程内容表
标段号 主要工程内容
HRJD-1 全线(含全部主线及连接线)的收费、通信系统
HRJD-2 全线(含全部主线及连接线)的监控系统
HRJD-3 全线(含全部主线及连接线)的照明、配电、变电所、电力监控、通风系统
HRJD-4 全线(含全部主线及连接线)的消防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和业绩见表1-1,同时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资质和实力,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0年6月9日至2010年6月1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和图纸,并分别对每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的标段必须与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一致,且投标人对所购买的标段不得调整。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有任何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如投标人需要踏勘现场,踏勘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但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6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2010年7月6日9:00时至10: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将在上述递交截止时间进行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方 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 系 人:李雪
联系电话:010-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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