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安检系统设备采购标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其它
所属地区:四川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05〕24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主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
2.2 计划工期:2010年7月15日-9月10日
2.3 招标范围: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范围内17个车站安检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供应商,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 能够生产或供应并满足国家、行业标准的安检设备企业。
3.2.投标人要具有安检设备的供货能力,所投的主要安检设备须具有在过去5年中至少为2个城市交通需求部门提供、安装并成功运行的案例,且单项业绩中主要安检设备数量不得少于10台(套)以上。
3.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没有处于四川省政府投标禁入期内。
3.5 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直接投标。
3.6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X光检查机设备制造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7日至 2010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介绍信(原件)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 安全许可证
(4)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 法人授权证明书(原件)
(6)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2日10: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 系 方 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联 系 人:李雪
联系电话:010-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电子邮箱:(E-mail)bjxue2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