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一期1、2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门禁一卡通系统
招标编号:0724-1070C11N0888
所属地区:广东
1、 受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合格的承包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一期1、2号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门禁一卡通系统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平海发电厂位于广东惠东县平山镇碧甲村,规划容量6×1000MW等级国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一期拟建4台,先上2台,计划2010年两台机组实现双投。
2.2招标范围:
2.2.1投标人承担本项目招标标的的设计、制作、运输、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相关服务的提供,并保证达到用户需求书规定的全部技术及配套要求;投标人必须就招标范围内全部标的进行投标,不允许部分投标。
2.2.2本次招标范围和要求如下:
本次门禁系统建设暂定设计门禁点248个。本门禁系统的主要服务对象是管理人员,通过该系统对其实行身份识别、电子门禁、也可实现考勤、消费、停车场等的综合管理。系统将结合非接触式智能IC卡系统技术,实现一卡通功能,满足投资方对系统功能的需求。
本次招标标的为门禁一卡通系统所需设备、线缆及安装附件(含所需的所有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全部硬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等)的设计、制作、运输、供货、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及相关服务的提供。
具体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合同协议书格式》和第三卷《用户需求书》。
2.2.3交货地点:广东省惠东县平海镇碧甲村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现场。
2.2.4交货时间:设备交货进度按照满足工程安装进度要求。招标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门禁系统安装、调试、投运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在200万及以上。
(2)投标人必须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销售、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等服务,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相类似的良好的电厂设计、制作、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等经验,在施工中未发生安全问题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门禁安装供货及实施经验,具有600MW及以上火力电厂实施案例或其他行业类似项目实施案例两个金额在100万以上的合同。投标人应当提供至少合同证明材料(如销售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及用户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该项目工程已投运)或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并请列举较大型项目的用户清单,提供用户人联系电话。
(4)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或以上(含二级)资质、必需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必须具备ISO9001:2000 质量认证管理体系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必须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提供具有门禁系统所有设备的制造商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7)制造商和/或代理商自200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且在类似合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
(8)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用户需求书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应作废标处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后审方式,程序如下:
投标报名(附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审阅(审查通过)——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时间:2010年06月10日至2010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06月10日至2010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1投标报名:
4.1.1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对第3点公告要求一一响应的报名材料正本一套、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本一套(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与纸质版完全一致的pdf格式文件,并请提供用本公告附件填写的可编辑的word格式,word格式主要是用于复制投标人的信息所用,请投标人将资料一起发送招标代理邮箱
报名材料,请按照附件《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的内容及顺序将复印件书式装订成册,装订的纸张规格为A4,设封面,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4.1.2必须在报名时间内报名及递交报名资料,经核查报名资料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各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购买标书,未经通知的投标人请勿购买标书。(注:邮寄报名资料的有效接收时间:2010年06月18日16:30分前,以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时间为准,之后不再接收任何报名资料。)
4.1.3亲自递交报名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经现场核查满足要求的,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5、 截标、开标安排
5.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06月29日(当天)上午9:30前递交。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10年06月29日(当天)上午9:30;
5.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到开标地点。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项目负责人: 郭亿
联系电话(Tel.): 010 -63836586 010-51113228
移动手机(Tele.):13261894393
传 真(Fax.): 010-51113228
电子邮箱(E-mail):guoyi1120@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 010-51113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