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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 RCC-M1、2、3级奥氏体不锈钢管件(无缝)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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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10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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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 RCC-M1、2、3级奥氏体不锈钢管件(无缝)招标公告
2010-06-10 17:20:33
招标编号:TWZ170IR060CPMB06BD(B)
招标编码:CBL_20100610_5132796
开标时间:2010-07-09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江苏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JNPC)于1997年12月18日成立,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电投核电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全面负责福田湾核电站的建造、调试、运营和

管理。
田湾核电站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田湾核电厂规划容量为8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能发

电机组,统一规划,连续建设。1~4号机组为俄罗斯WWER1000压水堆核电机组,1999年10月20日田

湾核电站1号机组正式浇灌第一罐混凝土,2007年5月投入商业运行;2号机组8月份投入商业运行。
5、6号机组是在田湾1、2号机组的基础上进行的扩建工程,能充分利用1、2号机组有关设施和宝贵

的电厂建设资源,能够实现电厂资源的充分利用。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承担协议中确定的田湾核电厂扩建工程5、6号机组建设的安全、质量、进

度、投资、技术与环境控制的项目管理责任,完成从前期文件编制和服务、工程设计、采购、建安

、调试等工程总承包工作。
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建设将贯彻“自主设计,自主建造,自主营运”的方针,以岭澳一

期为参考电站加适当改进,进一步推进核电建设的国产化。
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5、6号机组厂址位于田湾核电站二期工程西北侧的船山。
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626~119°27′33″,北纬

344108~344152。
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新浦区中心约28km(直线距离,以下同),距海州区中心33km;西北距连云区中

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5#机组

初步计划于2010年10月31日开工浇灌第一罐混凝土。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TWZ170IR060CPMB06BD(B)
1. 招标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_ RCC-M1、2、3级奥氏体不锈钢管件(无缝)设备采购 _  
设备数量:___详见技术规格书_____
(2)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  __见技术规格书_______
(3)交货时间:_1#机组+公用部分:2011-9-30 、2#机组:2012-6-30
   交货地点:__项目现场_______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文件售出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2)发售时间:2010年6月10日~17日,每天9:30-11:00, 14:00-17:00(不包含法定公休日和节假

日)。
3.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0年7月9日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

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

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C 具备相应(满足国家相关要求的设计、制造、采购、服务等)的合格资质。
D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

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E 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

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F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

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

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4) 若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人必须取得所代理厂家为本招标项目的销售授权证明。
(5)投标商具备本次招标设备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设计及制造资质。
5.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

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并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联系人: 程 浩
手  机: 13121884398
电  话: 010-63891730 010-63891720
邮  箱: zhaobiao101822@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

6389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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