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桂中水城江北片区水环境整治工程高速东渠(上暖村~来合铁路段)施工招标
2010-06-10 09:36:21
招标编号:[2010]施第51号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1410万元
所属地区:广西
受招标人委托拟对来宾市桂中水城江北片区水环境治理工程高速东渠(上暖村~来合铁路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单位:来宾市桂中水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来宾市桂中水城江北片区水环境治理工程高速东渠(上暖村~来合铁路段)
招标编号:[2010]施第51号
工程地点:来宾市江北片区
招标范围: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土工膜铺设、浆砌石砌筑等施工图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30%,银行货款70%
投资额:1409.57万元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工期:180天(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申请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主项资质的施工
企业。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持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水电
工程。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0日~2010年6月17日(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
至17:00(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单位介
绍信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手持介绍信人必须为同一人,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的工程名称必须与本工程一致)、被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报名现场核查)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 刘 阳
手 机: 13146464996
电 话: 010-63891730 010-63891720
邮 箱: zbcg66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