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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莱州金城风电场一期(32×1.5MW)风电机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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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0-06-11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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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华电莱州金城风电场一期(32×1.5MW)风电机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10-06-10 22:50:27  
招标编号:HDLZJCFD-2010002
招标编码:CBL_20100610_513502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华电莱州金城风电场一期(32×1.5MW)风电机组工程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受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莱州金城风电场一期(32×1.5MW)风电机组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
二、招标代理单位:
三、招标编号:HDLZJCFD-2010002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华电莱州金城风电场一期(32×1.5MW)风电机组工程勘察设计(含本期风电场范围内的所有勘察、设计及配合等服务)。共一个标段。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莱州金城风电场一期(32×1.5MW)风电机组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100MW陆上风电机组
3、本期规模:32×1.5MW机组
4、建设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
5、项目总投资估算:45700万元。(静态)
6、投资方及投资比例: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 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设部颁发的综合设计证书或电力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证书,同时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勘察证书;
4、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同类型风电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经验。近三年内应至少具有3个单项50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及经验(应为独立承包人或主承包人),且承揽的已投运的单项50MW及以上的风电工程不少于2个;
6、投标单位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应具有不少于3个同类型同容量或以上容量风电工程设计经验,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设计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七、资格预审文件领取:
2010年6月10日至2010年6月15日
联系人 :王  浩
手    机 :15210954908
电    话 :010-88621865
传    真 :010-88621652
邮    箱 :hfstwhzb9264426@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    编:100049
5、鉴于时间较紧,申请人可以传真方式(同时发送扫描版至招标代理人邮箱)递交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申请(格式格式见附件),招标代理人在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申请后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将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发送至申请人邮箱。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10年6月16日下午17:00前。
2、递交地点:本次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
3、递交方式:申请人应按资格预审文件的编制要求,以扫描格式通过电子邮件(资质文件与其他签字盖章页均需扫描)方式将资格预审证明材料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发至hfstwhzb9264426@163.com,文件名应为“华电莱州金城风电设计资格预审申请-公司全名.doc”恕不接待传真、来访,杜绝大容量邮件;同时应以快递方式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招标代理人处。(迟于递交时间收到的文件将被拒绝,快递以寄出时间为准)
九、公布预审合格投标申请人名单的时间
资格预审将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招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将按照投标申请人的综合实力(如企业规模、财务状况、认证体系、企业信誉、主要业绩、服务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不超过七名申请人为本次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经资格预审,招标人可拒绝任何不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的申请人,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获取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联系人 :王  浩
手    机 :15210954908
电    话 :010-88621865
传    真 :010-88621652
邮    箱 :hfstwhzb9264426@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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