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莱州金城风电场一期(32×1.5MW)风电机组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受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莱州金城风电场一期(32×1.5MW)风电机组工程监理招标服务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
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莱州风电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
二、
三、招标编号:HDLZJCFD-2010001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华电莱州金城风电场一期(32×1.5MW)风电机组工程监理(含本期风电场范围内的升压站、风场、集电线路、道路等的
设计、土建、施工、安装、调试、配合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共一个标段。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莱州金城风电场一期(32×1.5MW)风电机组工程
2、工程拟建总规模:100MW陆上风电机组
3、本期规模:32×1.5MW机组
4、建设地址:山东省莱州市金城镇
5、项目总投资估算:45700万元。(静态)
6、投资方及投资比例: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 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4、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
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同类型风电工程的监理服务经验。近三年内应至少具有2个单项50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工程监理业绩及经验(应为独立承
包人或主承包人);
6、投标单位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监理人应具有不少于2个同类型同容量或以上容量风电工程设计监理、工程监理经验并具有全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监理人员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
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工程建设拟采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PMIS工程管理软件,投标人须有在监理服务过程中使用和维护PMIS软件进行工程管理的能力;
9、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
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七、资格预审文件领取:另行通知
八、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10年6月16日下午17:00前。
2、递交地点:本次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备案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涛 13051150086
王若宇 座 机:010-63891720
传 真:010-63891730
邮 箱:zhaobiaoxiangmubu@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