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一期工程)电子收费车载单元(OBU)及电子收费路侧单元(RSU)供货与安装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1.招标条件
山西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0〕538号文件批准建
设 受委托,对本项目的电子收费车载单元(OBU)及电子收费路侧单元(RSU)的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电子不停车收费是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的技术发展方向,为提高高速公路收费站的通行能力、减轻因停车收费带来的环境污染、降低运营成本
,山西省将建设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
2.2本此采购内容为山西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一期工程)电子收费车载单元(OBU)及电子收费路侧单元(RSU),共划分4个标段,具
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划分表
序号 标段 工程内容 预计供货期
1 CG1 电子收费车载单元(OBU):10000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2 CG2 电子收费车载单元(OBU):10000套;
3 CG3 电子收费路侧单元(RSU,含天线、天线控制器、相关电源、信号线缆等):52套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4 CG4 电子收费路侧单元(RSU,含天线、天线控制器、相关电源、信号线缆等):44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通过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山西环境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关
键设备测试”,且近三年内在高速公路有成功应用及运行经验,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均可以根据自身的能力参加本项
目1~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终只允许中一个标。
3.2具备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
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由制造商自身或由其委托的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2日至2010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
,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仅代理商)、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加盖公章的A4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
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工程量清单软件盘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
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设备采购不组织统一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8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招标人将拒绝接收任何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于2010年7月8日14:3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联 系 人:朱灿
电 话:010-88623128
传 真:010-88621652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邮 箱:zhucan615@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