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挡风抑尘墙工程项目(EPC总承
包)招标公告
2010-06-13 12:00:42
招标编号:GDCX-SGZB10-168
招标编码:CBL_20100613_5156854
开标时间:2010-07-06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 受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
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
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国电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储煤场挡风抑尘墙
工程,分为三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A标段(招标编号:GDCX-SGZB10-168 -A):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公司的#1、#2、#3#、煤场及
4煤场南面部分。具体布置要求见本招标规范书附件(国电石嘴山第一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挡风墙
布置示意图)总长约864米,高度为15米,总面积为12960平方米。
(2)B标段(招标编号:GDCX-SGZB10-168 -B):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1、#2、#3
、#4煤场及一发#4煤场北面部分。具体布置情况见技术规范书(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煤场挡风墙布置示意图)。其中#1、#2、#3、#4煤场北部(约100米)总长约848米,高度为15米,
总面积为12720平方米。
(3)C标段(招标编号:GDCX-SGZB10-168 -C):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5煤场一期工
程的剩余部分。具体布置情况见技术规范书(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煤场挡风墙布置示
意图)。有限#5煤场剩余部分总长约769米,高度为18米,总面积为13842平方米。
3.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
3.2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3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挡风抑尘墙风洞试验报告和计算机模拟试验报告;
3.6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挡风抑尘墙抑尘效果检测报告;
3.7财务状况要求:由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必须是盈利企业
。
3.8 属同一企业集团且为同一法人的多个企业,仅允许一家企业递交投标申请。不具备法人资格的
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得递交投标申请;虽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有任何股权关系的投标单位只允许
一家递交投标申请;
3.9本工程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业绩要求:目前已经独立完成3个以上电厂挡风抑尘墙工程,且运行时间为一年以上(需提供
合同原件)。
4. 购买招标文件日期:2010年06月13日~06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00至4∶0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出售工作均在网上进行,不在出售招标文件地点办理。
6.招标文件售价如下:
序号 工 程 名 称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1 挡风墙工程A标段 1000 6
2 挡风墙工程B标段 1000 6
3 挡风墙工程C标段 1000 6
招标文件出售后,无论何种原因或是否中标,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均不予退还。
7. 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07月06日,北京时间09:30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8.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北京市。
9.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0年07月06日09:30整(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10. 若对本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提供金额为上述第4条明细表中所标明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联系人: 程 浩
手 机: 13121884398
电 话: 010-63891730 010-63891720
邮 箱: zhaobiao101822@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
6389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