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布尔津49.5MW风力发电场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及通讯工程设备采购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受招标人新疆新华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疆新华布尔津49.5MW风力发电场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及通讯工程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新疆新华布尔津风电场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西北部,处于新疆九大风区之一的额尔齐斯河河谷风区,西接哈巴河县,南与吉木乃县相连。风力发电机组总容量为49.5MW,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为1500kW。
对外交通:
公路:场址距离布尔津县城约16-17公里,距离乌鲁木齐市620公里。
铁路:离场址最近为乌鲁木齐火车站。
航空:离场址最近的飞机场是阿勒泰机场。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
三、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疆新华布尔津49.5MW风力发电场110kV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及通讯工程设备采购、施工的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提供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最终具备入网所需条件等。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总承包资质,并且近五年内具有110kV升压站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总承包的经验和业绩;
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负责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应具有110kV升压站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总承包工作经历,且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须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及电网公司的验收和入网的要求;
6.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将于2010年6月13日~2010年6月18日,每个工作日8: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发售。整套文件的售价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手续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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