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自来水总公司3个净水厂所需翻板滤池布水布气系统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无锡市自来水总公司委托,就其中桥水厂、雪浪水厂和锡东水厂3个净水厂深度处理工程中所需翻板滤池布水布气系统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招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内容:
布水布气系统 一批
2. 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后发售招标文件,即送即审。
2.1申请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格预审文件(原件或原件的公证件或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需加盖法人章、法人代表签字)和二份复印件):
2.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如为代理商投标,请同时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当于营业执照的企业营业资格证书,并提供制造商投标专项授权委托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证的承诺。
2.1.2 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3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应提供近三年(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1.4 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5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应注明该银行为投标人的基本帐号开立银行)。
2.1.6投标设备制造商应至少具备2个20万吨/日或以上规模饮用水处理工程的设备供货业绩,并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应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书及成功运行的用户证明。
2.1.7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备5个以上的在饮用水处理或污水处理项目的国内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证书及用户使用证明。
2.1.8投标设备制造商具有9年以上(截止2009年12月31日)的生产历史并成功应用于饮用水或污水处理项目中。
2.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0年6月13开始,至2010年6月22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4资格预审文件的原件供核对用,核对后当场退还,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2.5通过资格审核的单位接我公司通知后,到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