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发布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
2010-06-13 14:59:59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跨省
招标编号:WTZ2010-057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和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管段)已由铁道部以《关于兰新
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签函2009-266号)和《关于兰新线红乌电化改造工程甲供建管物资设备
招标计划的批复》(铁建办电2009-133号)、《关于同意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管段)甲供物资招标
计划的函》(建工[2009]2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兰新线红乌
电气化铁路建设指挥部、乌鲁木齐枢纽指挥部。本项目电力设备微机综合自动化及电力远动、电力远动屏、视屏监控装置已具备招
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改建铁路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全长640.579公里,线路等级为Ⅰ级,建筑限界满足通行双层集装箱的要求,本工程的总投资
约为42.8599亿元。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乌鲁木齐局管段)电化改造工程全长158.54km,铁路等级为I级,正线数目为双线,
本工程的投资概算总额为69925.47万元。
2.2招标内容:
兰新线红乌电气化改造工程和兰新线嘉峪关至红柳河段电气化改造工程(乌鲁木齐局管段)甲供物资电力设备招标采购,包件划分
如下:(请下载)
交货日期:2010年7月30日前供货(以招标人供货通知为准)。投标人的设备供应必须满足红乌电气化施工组织进度的要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2008、2009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3.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者应提供投标产品在近三年内的销售业绩,对于投标设备应有销售给两个及以上用户记录,并已成功地运营二年以上的
时间,并有使用单位出具的证明书。
3.1.5本次招标视频监控装置允许外购。但须出具外购协议及外购产品检验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
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乌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须知:投标人须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前将资格预审文件款电汇至指定账号
(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凭证、投标报名申请表(乌交表5原件一式三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0年7月2日9时00分至10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
月2日10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刘 阳
手 机: 13146464996
电 话: 010-63891720 010-63891730
传 真:010-63891730
邮 箱: zbcg66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 0 0 0 7 1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