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石市大冶段投资人招标
2010-06-13 16:00:25
开标时间:2010-08-1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资源来源:商业融资
投资金额:123128万元
所属地区:湖北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石市大冶段投资人招标公告
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石市大冶段(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以鄂政办函 [2009] 99号文批准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方式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了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专家组咨询。经黄石市人民政府授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完成本项目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以本项目核准文件批复的为准)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根据国家《综合交通网中长期发展规划》、《“十一五”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与《武汉城市圈总体规划纲要》等,湖北省组织编制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综合交通规划纲要》。根据该纲要,本项目是武汉城市圈综合交通规划辐射交通圈(该圈重点推进“1+8”交通对接工程,加快连接外圈中心城市和枢纽的城市圈环线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拟在郭华益设大冶枢纽互通与大广高速公路相连,向西展线,在杨华龙水库以东跨县道栖螺线并在小雷山风景区以南设小雷山互通并通过2.1公里连接线与河金省道相连,继续向西经贺解村由灵成工业园以南至吴家湾设灵成工业园互通与河金省道相连,向西经秦畈进入咸宁境内。
全线拟采用双线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0米。主线全长32.860公里,大桥944米/4座,中小桥734米/10座,路基土石方3953.932千立方米,防护工程126.231千立方米,互通式立交3处。
主线总投资约为121763.56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3705.53万元。另建小雷山连接线总长2.1公里,为新建二级公路,总投资约1364.89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约为649.95万元。全线(包括连接线)总投资约123128.45万元,按主线长度计算平均每公里造价约3747.06万元。
本项目拟于2010年底开工,2014年通车运营,建设工期36个月。
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黄石市大冶段的投资人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并在项目所在地注册公路建设、经营管理企业(即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按照资本金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投资人承担的本项目资本金的90%,黄石市交通投资公司承担本项目资本金的10%),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实行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将该项目及其全部设施无偿移交给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机构。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可独立投标,也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
(1) 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 注册资本、总资产和净资产要求
若独立投标,则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达4.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按照联合体协议的出资比例进行加权合计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注册资本总和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总资产总和6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总和4.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联合体主办人的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净资产4.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
(3) 2007年至2009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若投标人是在2007年之后成立的,则应提供成立当年至今各年度本单位及控股单位的财务报表,并提供所有关于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4) 投融资能力要求
若独立投标,则具有不低于项目概算的投融资能力。建设期内具有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总额90%(即2.77亿元人民币)的资本金投资能力。批准概算有调整的,资本金总额进行相应调整。若国家对项目资本金有新的政策规定,资本金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按照联合体协议的出资比例进行加权后,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不低于项目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建设期内具有不低于项目资本金总额90%(即2.77亿元人民币)资本金的投资能力。若国家对项目资本金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5) 商业信誉良好,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无重大违法违纪、无欠税、无逃废债务等不良记录(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6)如果以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的主办人和成员均不得再以其它身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10年7月2日8:30(北京时间),
标前会议时间:2010年7月2日16:00(北京时间)
5.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人民币400万元的投标担保。
6.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派员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以联合体投标,应在授权书中明确联合体主办人,授权联合体主办人的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联合体成员均应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2009年(或最新)财务报表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如以联合体投标,上述资料所有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于2010年6月13日至2010年6月29日9:00~12:00、14:30~16: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7.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7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于2010年8月17日9:0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联系人: 侯伟 章建平
手 机:15210419442
电 话:010-88205060
传 真:010-88180465
邮 箱:zbcg618@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
邮 编:10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