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二期)电解车间钢格板采购
所属地区:青海
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二期)电解车间钢格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
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该项目为年设计产能50万吨铝型材;与之配套的炭素年产能30万吨;一期电解采用SY350
预焙阳极电解槽,年产25万吨,已于2009年投产,二期电解采用SY400预焙阳极电解槽,年产25万吨,建设期为1年,计划于2010年底投产。
1.2 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二期)电解车间钢格板采购
本次招标内容为: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工程建设二期电解车间所需钢格板。总量为14542.81㎡,具体规格及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材料以元/㎡报价。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提供近三年内履行的合同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提供用户满意度评价的证明材料;提供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
诉讼记录;说明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1.4.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材料的制造和供货,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