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余热锅炉烟道筑炉材料供应及砌筑安装工程招标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青海
受委托,就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余热锅炉烟道筑炉材料供应及砌筑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况
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位于青海省西宁市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该项目为年设计产能50万吨铝型材;一期电解年产25万吨,已于2009年投产,二期年产25万吨电解和与之配套的年产能30万吨炭素正在施工,计划于2010下半年投产。目前烟道正在制作,基础正在施工。
1.2 招标内容
1.2.1 工程范围:青海黄河公司水电铝型材联营项目煅烧烟气出口至余热锅炉烟气入口之间烟道、至烟囱的旁通烟道,至热媒锅炉烟道内衬所用的隔热耐磨浇注料、高铝质低水泥耐火浇注料、锚固件等所有内衬筑炉材料供应及砌筑安装工程。
1) 余热锅炉烟道内衬施工,图号为:SG0722B-8R1。
煅烧烟气出口至余热锅炉烟气入口之间烟道及烟囱的旁通烟道内的烟气温度为1150±50℃,烟道内衬为两层,分别为容重1.0隔热耐磨浇注料(δ=100mm),容重大于2.6高铝质低水泥耐火浇注料(δ=250mm),施工详见图SG0722B-8R1-46、47、48。
注:余热锅炉出口烟道设计温度220℃,设计要求保温不需要喷涂内衬。
2) 余热热媒锅炉烟道内衬施工,图号为:SG0722B-9R1。负责人:马莉 15801469211
煅烧烟气出口至余热热媒锅炉入口之间的烟气温度为1150±50℃,烟道内衬为两层,分别为容重1.0隔热耐磨浇注料(δ=100mm),容重大于2.6高铝质低水泥耐火浇注料(δ=250mm),施工详见图SG0722B-9R1-39、40烟道内衬大样,锚固件的焊接方法与工艺连通火道相同。
内衬筑炉材料技术指标及数量详见第六章技术条款附件一:《余热锅炉烟道不定形材料技术及明细》,具体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材料供应及筑炉安装。
1.2.2 合同工期
1#余热锅炉斜烟道、旁通烟道:2010年07月21日开工,2010年09月16日竣工;
2#余热锅炉斜烟道:2010年08月08日开工,2010年09月20日竣工。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并具有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4.2 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近三年内履行的合同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提供用户满意度评价的证明材料;提供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说明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
1.4.3 财务状况及资信
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材料的制造、供货和砌筑安装工程,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 联合体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
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其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并提供国家相关质检部门出具的本招标筑炉材料的检验报告。
筑炉施工单位具有炉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应通过ISO9000标准认证。
外省施工投标人在中标后须办理“进青备案手续”。
1.4.5 制造能力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文件证明其具备制造能力:
1)主要人员的资格
担任本招标货物的主要人员必须是具有同类试验、制造工艺、现场服务、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及验收和培训经历。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必须是熟悉工业炉砌筑工艺、实践经验丰富的筑炉工程师,具有组织施工大型回转窑余热锅炉水平烟道、旁通烟道的业绩。
2)制造、试验、砌筑安装能力
(1)满足加工和生产投标货物的厂房及加工设备;
(2)满足厂内试验、现场试验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3)满足现场砌筑安装所需的设备和仪器等。
1.5 业绩
近三年内具有3个及以上新建、扩建、大修的类似本招标筑炉材料供货及砌筑安装工程业绩,且已投运工程有安全稳定生产1000天以上无大修的业绩。
1.6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作为废标处理,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整,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9 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06月13日
1.10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06月22日 18:00截止。
1.11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06月13日~2010年06月23日 8:30~12:00 14:30~18:00时。
1.12 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费用和车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13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0年07月05日9:30时截止时间前递交。
1.15 招标人将于2010年07月05日9:3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开标,各投标人合法代表届时必须出席。开标过程将由公证机构进行现场公证。
1.16 报名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原件,招标人和投标人各一份)。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
单位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详细信息请咨询:
联 系 人: 张朝晖
联系电话(Tel.): 010-51113026/ 010-63835786
移动手机(Tele.):15210325606
传 真(Fax.):010-51113193
电子邮箱(E-mail):313459857@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邮 编: 100071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负责人联系入网备案,获取报名表格,并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