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一至四号线亚运机电照明类委外维修项目
2010-06-17 10:34:09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832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一至四号线亚运机电照明类委外维修项目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本工程已具有资金证明,现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对一至四号线亚运机电照明类委外维修项目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一至四号线亚运机电照明类委外维修项目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无
联系人: 无 联系电话: 无
招标代理机构: 无
联系人: 无 联系电话: 无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预计发包价:
1、招标内容:
本项目包含以下各子项工程:
项目一:二号线区间照明灯具改造
项目二:三号线汉市第二风亭事故照明装置扩容整改
项目三:四号线部分车站照度不足的出入口加装照明委外工程
项目四:三号线各站照明不足的出口加装照明委外工程
项目五:四号线屏蔽门灯带改造
项目六:四号线新造洞口---金洲区间照明灯具整改委外工程
项目七:一号线西朗车辆段故障电缆整改。
项目八:一号线西朗车辆段π接箱改造。
详细施工内容见招标文件。
2、预计发包价:832.9万元。
注:2个或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
六、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6 月 24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0 年 6 月 25 日
报名时间: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 ——16: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点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二 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机电工程 专业 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类)(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
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适用于施工专业承
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7、投标人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
方能承接的工程,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
、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市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
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 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专业承包资质企业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
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1)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不需选择此项)。
(2)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其最后一次公开招标应取消投标人业绩资格条件。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择优(如有)按照资格审查文件(附件一)进行。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
(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五 份, 一 份正本 四 份副本,若
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120 天,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刘 阳
手 机: 13146464996
电 话: 010-63891720 010-63891730
传 真:010-63891730
邮 箱: zbcg668@126.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 0 0 0 7 1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