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太和乡和兴村窦家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0-06-19
招标编号:SD201072SL64
招标编码:CBL_20100619_5195620
开标时间:2010-07-14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古
1. 招标条件
兴安盟突泉县太和乡和兴村窦家窑饮水安全工程初步设计经内蒙古水利厅农牧处[内水农(2010)1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突泉县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自治区补助和地方配套,资金已经落实。受招标人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区位于突泉县太和乡和兴村窦家窑。
招标范围:新凿水源井1眼;建泵房16.2㎡;建管理房56.5㎡;配置潜水泵2台套;安装恒压变频控制系统1套;铺设输水管道;建控制井、检修井和排气(水)井23眼等。
本次工程招标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的企业,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3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办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7月14日上午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负责人:石 磊
手 机:15110088656
电 话:010-88436828 传 真:010-88436828
邮 箱:zbgs66@126.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编 码: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