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铁山港区1#~4#泊位生产辅助区房建工程施工招标
2010-06-18 15:43:33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广西
1. 招标条件
北海铁山港1#~4#泊位码头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决定对该项目的生产辅助区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北海铁山港1#~4#泊位码头工程位北海铁山港彬定村,建设规模为四个10万吨级(码头水工按15万
吨级预留)通用泊位。本次招标范围为:北海铁山港区1#~4#泊位生产辅助区内的流动机械库、机修
车间、现场办公楼及前沿堆场内的1#变电站。总建筑面积为5189.4m2。主要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⑴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⑵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
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合同总价的五分之一);⑶
具有机械库、修车间、办公楼、变电站等类似房建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
工能力;⑷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
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5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8至2010年6月25日,每日上午8:00 至12:00,下午15:00
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及
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其
他有效文件);委托人的必须提交授权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
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法人公章、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原件核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派代表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7月15日10时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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