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仓储物流加工基地项目新建13万吨油罐施工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121203120100334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受中央储备粮天津保税区直属库的委托,现对天津仓储物流加工基地项目新建13万吨油罐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公告事项如下:
一、 招标人:中央储备粮天津保税区直属库。
二、 工程名称:天津仓储物流加工基地项目新建13万吨油罐施工总承包
三、 建设地点:天津港保税区海滨七路29号。
四、 工程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621.4 m2,包含油脂储备罐、油脂加工厂及配套生产、生活附属设施。本期工程包含1#油罐区,罐容100000 m3 ,1#油泵房,2#油罐区,罐容30000 m3。
五、 招标范围:油罐总储量13万吨(共16座),招标内容包括:油罐基础、油罐的加工制作及安装、配套工艺管道、设备、配套附属设施等,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六、 资金来源:国债及自筹。
七、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八、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7 月2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 1月25 日,工期为189天(日历日)。其中,1#油罐区及1#油泵房要求于2010年12月5日完工。
九、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 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
3) 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具备近5年(自2005年1月1日起)竣工的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体5千吨(含)以上或群体5万吨(含)以上的立式钢板焊接储罐工程施工业绩)。工程业绩须附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6)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外地进津备案通知书;
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其中投标资格以建设部、天津市、保税区和经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处罚通知为准且在处罚期限内)。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至2010年6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二、 报名须知:报名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一名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指近5年(自2005年1月1日起)竣工的单体5千吨(含)以上或群体5万吨(含)以上的立式钢板焊接储罐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资格审查方式:当报名人数超过15家时,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选择9家入围单位;当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5家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直接投标。文件购买的地点及费用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法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法人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法人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此类投标人的数量不能超过投标人总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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