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6000吨/年活性炭项目集中控制系统招标
2010-06-18 13:57:32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6000吨/年活性炭项目集中控制系统(招标编号:SHIL10030488)已经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招标范围:全厂主要工艺流程集中监控管理,包括集中控制系统和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包括设备及材
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配电系统的改造。
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0月18日
总工期: 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有智能信息化或电子安装工程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C. 近三年有洗选自控业绩;
D.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E.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
的证明)。
F. 企业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18日至2010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资质证书(智能信息化或电子安装工程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
及以上资质)、洗选自控业绩(合同)、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建造
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由当地社保管理
部门出具的缴纳上述三人养老保险金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
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
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
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7月13日上午9: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联系人: 郝 亮(经理)15101074388
电 话: 010-88621652
手 机: 15101074388
邮箱:haoliang219@126.com